一方结婚证丢失的,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;或者丢失结婚证的当事人先补办结婚证,再办理结婚登记;假如双方结婚证都丢失,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,持证明办理离婚;假如一方不配合离婚,可以到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,需要查阅并复印婚姻档案,持档案起诉离婚。
1、一方结婚证丢失的,双方当事人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;或者丢失结婚证的当事人先办理补办结婚证,再办理离婚手续。
2、假如双方结婚证都丢失,可以持身份证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,然后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。
3、对于一方不配合离婚的,另一方可以持身份证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档案,持档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。